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临床医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11 [来源]: [浏览次数]:

全院同学: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籍的临床医学院本科学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分为院、班两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杨进

成员:杨滢、万君、罗小麟、彭琪、刘宇、杜凤英、岳青

(二)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负责本班的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

成员: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干部(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同学代表若干

三、时间进度

1.成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9月11日—9月12日

2.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9月12日—9月19日

3.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月20日—9月24日。

四、工作要求

1. 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4年版)》(附件1)的规定执行。

2. 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班级QQ群等平台进行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

五、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925




临床医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