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同时设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复试工作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
(三)复试工作组
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考试考核等工作。
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1.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复试内容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用(笔试+临床技能考核+面试)方式,复试主要内容为:
(一)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

(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内容包括:
①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分。
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必备):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5年7月1日)和本科成绩单;
(3)往届本科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2025年7月1日),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手写签名的《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
(5)《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2.综合素质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给复试专家组):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缴纳复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20元/生。
考生在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按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复试费缴纳(详见附件3)。
(三)组织复试
复试当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缴费凭证等按照学院指定复试地点准备复试,复试过程采取三随机原则:导师组随机、考生顺序随机、试题抽取随机。学院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学院一年,以备查验。
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范围参见《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及复试内容说明》。
未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拟录取工作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七、调剂说明
1.一志愿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可适当接收考生调剂复试。调剂工作在一志愿复试完成后开展。
2.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学院调剂专业领域以学校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
八、监督举报渠道
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咨询和疑义的申诉,电话:028- 86432008。
九、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其它
1.请考生在复试期间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2.复试过程中因硬件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复试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可根据情况组织考生再次复试。
3.因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确有必要时,可组织考生再次复试。
4.关于体检:考生可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二甲及以上医院皆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使用邮政或顺丰快递邮件到学院。
收件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6437487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二段82号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第二住院部6楼教务部
邮编:610081
5.更多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https://med.cdu.edu.cn/index.htm)。
6.本细则由成都大学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成都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7日